4月12日下午,福建交通集团召开2019年法务工作会议。交通集团领导、法务中心成员,权属二级单位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总法律顾问、法务部门负责人共40余人参会。
会上,各单位总法律顾问对2018年法务工作作了书面述职。集团法务中心分析了两起融资性贸易案件的终审判决,介绍了法院的裁判逻辑和相应的经验教训。
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黄循铀总结了集团2018年法务工作主要成效和仍存在不足,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权属企业要继续落实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总法律顾问职责,加大法治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交通集团法律风险管控水平和依法治企能力。
李兴湖董事长作为集团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务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发挥好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作用,继续促进业务开展的合规化、规范化。同时,要认真落实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案件清欠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历史积案清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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