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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公司解决历史遗留法律纠纷案件出成效 维护企业发展保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7-12 16:1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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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省国资公司权属企业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鞋帽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鞋帽公司与厦门汇洋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的终审判决,最高院裁定撤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闽民终1001号民事判决,维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榕民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鞋帽公司无需对莆田青石鞋业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避免经济损失13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10万元,为这一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法律纠纷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该案件始于2013年6月,汇洋公司向市中院起诉,要求鞋帽公司在132万美元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青石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14年6月市中院判决驳回汇洋公司的诉讼请求。汇洋公司不服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2014年9月,省高院裁定撤销市中院判决并发回重审。2016年5月市中院再次判决驳回汇洋公司的诉讼请求,汇洋公司再次上诉至省高院。2016年10月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于2018年4月判决鞋帽公司败诉。

  在收到省高院二审判决后,省国资公司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应对:一是指导鞋帽公司成立应对小组,邀请公司顾问律师与鞋帽公司分管领导及法务人员共同梳理案情并进行法律分析,要求鞋帽公司充实证据材料,更换代理律师,及时向市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向最高院申请再审。二是要求鞋帽公司未雨绸缪,加快业务进度,加大资金回收力度,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前完成所有在途业务并实现资金归集。三是通过向省高院院长致函,请求在最高院再审判决前暂缓执行判决或由鞋帽公司提供财产担保等方式变通执行判决。四是请求省国资委向市中院发函,协调暂缓执行判决等多种措施,为再审争取时间,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该历史遗留法律纠纷案件历时6年,期间一波三折,给鞋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困扰,且涉案金额较大,如败诉并被执行,将对鞋帽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安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在问题面前,省国资公司指导鞋帽公司抱着“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的信念,与代理律师不断解读案情,搜集证据材料,商讨应对方案,并积极与上级单位和相关法院协调沟通,最终该案件获得圆满解决,保证了国有资产不流失,为权属企业的稳健经营消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企业的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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