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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集团“大法务”管理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7 15:3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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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模式名单的通知》,福建省港口集团“大法务”管理成功入选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项目,系福建省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项目”的唯一项目。

  “三个标杆”创建活动是国务院国资委按照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总体安排,分层分类总结提炼管理提升成功经验,复制推广先进经验的重要举措,最终在央企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中遴选出200家管理标杆企业、100个标杆项目、10个标杆模式。

  港口集团“大法务”管理始于2016年初,推行“三集中”,即“法务人员集中、所有合同审核集中、重大纠纷案件处置集中”,有效有力地推进了集团管控意图的实现,建成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懂业务、实战型的一流队伍。并以合同管理系统为抓手,实现企业的精准风控、赋能业务和稳健经营。实施“大法务”以来,集团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均大幅下降,未产生新的经营业务重大风险,大大减轻了当事企业经营发展的包袱,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港口集团“大法务”管理将以对标世界一流管理为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准;以数字法务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共享平台系统为抓手,实现管理数字化升级;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推动业务、财务、法务大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形成覆盖集团、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构建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努力在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依法治企中展现法务队伍的担当作为,为港口集团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文章来源:“福建港口集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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