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资委下发了《实施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向所出资企业征求意见。
今年是省国资委实施企业法制工作第一个三年目标的收关之年。为持续推动所出资企业法制工作,加快健全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省国资委决定在2015—2017年实施所出资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与第一个三年目标相比,第二个三年目标主要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总法律顾问专职率、法务机构设置、合同信息化、案件纠纷处理等项目指标进行了修订。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部分央企法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将考核指标从原先5大类36小项调整为6大类35小项,同时提高了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企业法制工作的新目标和新任务。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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