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法制工作,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省冶金控股公司于日前出台《福建冶金2012-2014年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六个方面对今后三年法制工作做了规划,并提出具体目标计划和实施办法,力争通过三年(2012-2014年)的努力,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加快提高企业法务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福建冶金本部及其一级权属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企业法务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70%以上,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全面形成,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冶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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