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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2-10 09:0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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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省安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函〔2017〕142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活动。并于12月2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情况及《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安办(联系人及电话:黄柳萍,0591-87521782;邮箱:hlp87521782@163.com)。报送材料请同时抄送我委资本运营处(联系人:程志勇,电话:0591-87668823;邮箱:43596493@qq.com)。

福建省国资委                  

2017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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