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对申请资助的企业技 术创新团队进行了界定。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须符合《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关于企业人才高地的申报条件。申请研发项目资助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从近3年获批的海西企业人才高地中产生。
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实行领军人才申报制。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可优先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受推荐单位申报数量的限制。 对于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做出杰出贡献、研发产品具有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省科技厅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根据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支持;重点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主导产品应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企业审核盖章后,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推荐上报。 研发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参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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