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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出台 《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7-14 10:0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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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 认真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促进所出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省政府国资委于 日前出台了《福建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强化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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