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国资动态 > 国资监管 > 纪检监察

省政府国资委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七项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1-14 15:23 浏览量:{{pvCount}}
相关文章:

    近日,省政府国资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通知》,要求各所出资企业、国资委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通知》提出七项要求:一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多深入基层企业、多深入职工,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下基层企业调研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人员,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要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吃喝玩乐、游山玩水,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各企业要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活动的举办频率和规模;三是进一步精简文件。要减少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练、意尽文止;四是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要简化接待工作,不得提高公务接待用餐、住宿标准,不得超规格接待。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企业调研,不安排宴请,要尽量安排在企业招待所住宿、企业内部食堂就餐,一律不安排职工群众迎送,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五是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要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出国(境)报批手续,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六是进一步加强职务消费管理。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的“十二个不得”规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企业要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严肃查处职务消费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七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国资委机关要持续深化“下企业、送服务、促发展”活动,建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要完善联系职工群众制度,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特别是着力解决困难职工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