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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国资委纪委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3-22 10:1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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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国资委纪委下发《2012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意见》,对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围绕实现发展目标,开展效能监察。把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作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冲刺完成2009-2012年发展目标和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咨询诊断、集团管理能力建设和“三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投资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以及设计变更、验工计价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围绕健全和落实制度,开展效能监察。结合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和企业财务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加强对国资监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围绕企业改革重组,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企业改革重组中资产评估、产权流转、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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