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政教育,龙岩市国资委党委、纪委根据龙岩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以查办案件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发挥警示训诫作用,在确保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的前提下,要求凡是在岗企业领导人员和企业后备干部,都必须轮流参与办案陪护工作。截止目前,已安排30余位企业领导人员和企业后备干部参与了办案陪护工作。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参与办案陪护工作,深受启发和震撼,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增强了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监察室)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4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82号 闽ICP备10202222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8658
中文域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