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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资委实施企业领导人员轮流参与办案陪护制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6-23 09:5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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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政教育,龙岩市国资委党委、纪委根据龙岩市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以查办案件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发挥警示训诫作用,在确保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的前提下,要求凡是在岗企业领导人员和企业后备干部,都必须轮流参与办案陪护工作。截止目前,已安排30余位企业领导人员和企业后备干部参与了办案陪护工作。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参与办案陪护工作,深受启发和震撼,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增强了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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