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政府国资委在前阶段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所出资企业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对涉及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找准原因和症结,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所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新立项、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履行各项审批审核手续,加强项目招投标、重要物资和材料采购、资金、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控制,确保建设项目程序合法合规、工程质量良好、资金廉洁安全使用;三是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企业招投标办法和评标办法,改进招标管理方式,优化操作程序,健全招标监督制度,加强标后监管;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纠正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五是建立工作台账。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工作台账,完善内业资料。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国家及各省市国资委
本省设区市国资委
省直厅局单位
省属企业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4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82号 闽ICP备10202222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8658
中文域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