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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3-17 10:55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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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各所出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做好2010年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重点

当前,省属企业面临着发展的重大机遇,各企业要紧紧围绕《福建省省属企业2009-2012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为企业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布局结构、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一)围绕加强制度建设统一立项,开展效能监察。今年,各企业都要围绕加强制度建设选题立项,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系统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程建设管理、产权管理、投资管理、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租赁承包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对国资监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有规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滥用职权、重大决策失误等行为的问责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国资监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权威性,促进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

(二)将《福建省省属企业2009-2012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加强对投资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以及设计变更、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

除围绕上述重点开展效能监察外,各企业还可以结合本企业实际,围绕当前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中资产评估、产权流转、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的效能监察,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在改革改制中利用职权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确保改革改制依法依规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行政领导要认真落实效能监察主体责任,加强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认真研究解决效能监察工作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规范运作。国资委将研究制定《所出资企业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价办法》,建立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选制度。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所出资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建立、完善优秀效能监察项目评选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效能监察业务培训,特别要注意加强对二、三级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0年企业效能监察立项情况统计表》于 2010年 4月 30日前 报省政府国资委纪委综合室。  

附件:2010年企业效能监察立项情况统计表  

 

 

                        中共福建省政府国资委纪委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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