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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省属企业2009年~2012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1-22 11:4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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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省属企业2009年~2012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析了省属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阐述了省属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从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能源保障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和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明确了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从2009年到2012年,省属企业年均发展速度要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3个百分点,至2012年,资产总额增长1.22倍,突破5000亿元;主营收入增长1.24倍,达到2000亿元;利润总额增长1.1倍,超过100亿元;上缴税金增长1.55倍,接近150亿元;四年内争取完成投资总额2500亿元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属企业将通过实施项目带动、主动对接央企、强化资金保障、深化改革重组、培育新兴产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支持等途径,着力发展石化、电子信息、船舶、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冶金、造纸、建材、盐业、民爆等传统优势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强煤炭、电力、燃气、矿产资源等能源保障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物流、旅游、金融、医药、产权市场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港口码头、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建和拟建的省属企业超亿元项目已有146个(不含高速公路、铁路项目)。 今后,省属企业的发展主要遵循突出主业发展、培育新增长点、依靠科技进步、实施强优战略、突出牵引作用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六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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