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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国家创新型企业 及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3-11 10:25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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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科政〔2009〕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国资委、总工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试点企业: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建设创新型企业,是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抓手。我省自2007年3月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企业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目标,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活跃创新活动,构建创新机制,营造创新氛围,技术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日益显现。特别是以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通过加强自主创新,掌握了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了良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引领和带动了行业技术发展,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经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研究,决定对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国家创新型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分别奖励项目经费额度100万元;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分别奖励项目经费额度50万元。奖励项目经费由受奖励企业分别向省或厦门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具体研发项目,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表彰名单如下:    一、国家创新型企业(共3家)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南靖万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共10家)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希望获奖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企业发展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再立新功。全省广大企业要向获奖企业学习,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省科技厅                   省经贸委          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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