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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所出资企业主业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9-02-04 11:26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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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资规划〔2009〕23号
 
各所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主业,规范和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8〕328号)的精神,结合《省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十一五”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专项规划》的要求,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标准,我委对实施整合重组的集团公司和尚未明确主业的企业进行了主业定位,同时对2005年、2006年分别公布的第一、第二批省属企业主业进行了调整。现将确认的所出资企业主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根据本次公布的主业定位,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围绕主业发展方向,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各企业要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集中资源发展主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合资合作和并购活动等应遵循突出主业的原则。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对不符合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的现有辅业中的国有资本要尽快择机稳步退出,将退出的资本集中于发展主业、做强做大主业。
 
    三、省交通运输集团、省华侨实业集团目前经营范围所涉及的商品贸易可按现有业务经营,但不鼓励作为企业主业发展方向,若今后确需投资发展仍须报省国资委核准。
 
    四、所出资企业主业以本次公布为准,今后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附件:所出资企业主业目录
 

                              二OO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所出资企业主业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主业内容

1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投融资

银行、信托、担保、证券股权管理等金融活动

创业投资和资产管理

2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开采、销售及相关运输服务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港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水泥等非金属矿制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的采矿、加工

炸药及火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3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水上运输、道路运输、仓储物流及其辅助活动

港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4

福建省外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外商品贸易、仓储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

纺织及其制成品、非纺织布和合成革的生产、销售

5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

6

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机碱及关联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7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造纸及与造纸相关的林产业

食盐的生产、销售

化纤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8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黑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及加工、销售

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及加工、销售

化肥、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9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汽车制造、销售

汽车技术研究、开发与服务

10

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船舶、浮动装置及钢结构件的制造、修理与销售

相关技术研究、设计与服务

11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建筑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相关技术研究、设计与服务

12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

13

福建中旅集团公司

旅游及相关配套的公路运输、酒店业及其他旅游服务

14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武器弹药、炸药及火工产品、普通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

15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电机产品的制造、销售

软件设计及应用

16

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船舶修造

17

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仓储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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