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国资动态 > 国资监管 > 规划发展

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06-08-21 17:04 浏览量:{{pvCount}}
相关文章:
闽国资规划[2006]86号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我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05]32号)的精神和《省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闽国资规划[2004]74号)的规定,我委在确认并公布第一批15家省属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对第二批所出资企业主业进行确认,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应按照《关于公布省属企业主业(第一批)的通知》(闽国资规划[2005]96号)的精神,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集中资源发展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活动;坚持适度规模,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减少投资风险。
    二、第二批公布主业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商品贸易行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企业应积极推进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和改制改组工作,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对非主业资产进行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其主业范围内涉及到的增资扩股、设立新公司、对外合资合作等投资行为,仍须报我委核准。
    三、对已公布主业的企业,我委将根据企业情况变化,对其主业进行动态调整并予以重新确认。
 
    附件:省属企业主业名单(第二批)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省属企业主业名单(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主业内容
1
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纺织及其制成品、非纺织布和合成革的生产、销售;
纺织、服装、鞋帽、针织品、工艺品等商品贸易及相关服务。
2
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物流、仓储业;
生产资料贸易、新旧机动车交易服务;
再生资源回收。
3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国际经济贸易及相关服务;
仓储运输;
酒店经营。
4
福建华侨实业集团公司
塑料制品、调味品、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
轻工产品、有色金属贸易;
物业租赁管理。
5
福建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商品贸易。
6
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贸易;
物流配送。
7
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
钢材、纺织原辅材料、装饰材料等商品贸易;
石材加工生产,花卉科研种植营销及绿化工程;
物业租赁管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