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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01-05 08:0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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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四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开展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有关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还同时部署在闽央企、省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资格初审待遇申报工作。(改革分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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