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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常见问题的解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9-10 10:0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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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范围的相关问题  Q1:本次调查对象与调查范围是什么?   A1:本次调查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监管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地(市)、县一级国资委(局)监管企业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本次调查中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均按照单个报表来填报,集团总部为本部报表,不是母公司报表或合并报表。二级、三级子企业也按个别报表口径填报。   集团总部下属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组和经理部等属于中型以上企业规模的,可按子企业独立填报。   2010年度发生重组的中央企业,重组方负责被重组方填报工作的布置和落实,被重组的中央企业及下属二、三级企业仍可单独填报。   调查的二级、三级子企业,主要是调查专职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的薪酬数据。如果二级、三级子企业承担的总部职能,可不填报,但需要顺延至下级企业填报。如果承担总部职能的二、三级子企业也愿填报,可选择《集团总部职工薪酬》表。   子企业属事业单位的也参加问卷调查。   Q2:如果二级企业或三级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是否需要参加调查?   A2:如果二级企业或三级企业中有空壳企业或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则不需要填报调查问卷;如果二级和三级企业多数为空壳企业,则二级或三级所属的四级实体性子企业参加调查问卷填报。   Q3:如果集团下属企业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是否需要填报?   A3:如果集团总部(如通信公司)下面主要为分公司,那么省一级的分公司按照二级企业填报,地(市)一级的企业按照三级企业填报。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分公司实际的组织机构代码填报,如无组织机构代码,则填写工商注册号。   Q4:本次调查问卷中“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需要填报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两年的数据,如果2008年存在,2009年已不存在或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是否需要参加调查?   A4: 如果2008年存在,2009年已不存在或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不需要参加本次调查。如果是2009年新成立,并进行正常经营的企业,则需要参加本次调查。2010年已关停并转的企业不需要调查。   Q5:本次“职工薪酬数据调查”时间范围为2009年整年,如果是2009年在职未满一年的员工,是否需要纳入本次调查范围?   A5:2009年新进员工,薪酬数据未满一年,则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如果是2009年整年在职的员工,期间岗位发生变动的,则按照最新的岗位进行填报。类似问题可以归纳为填写数据为剔除异常值之后的职工薪酬数据。   Q6:实习生是否纳入本次“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范围?   A6: 实习生不纳入本次“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范围。   Q7:境外子企业的职工薪酬数据是否纳入本次“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范围?   A7:境外子企业中我国的外派员工可以纳入本次调查范围,当地雇佣的员工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境外子企业的职工主要为当地雇员,可不参加本次调查。   二、 调查内容的相关问题   Q1:调查问卷下载地址?   A1:问卷请至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子站下载,下载地址:(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655/n260345/n1169121/7529697.html)   Q2: 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监管企业在填写问卷中的“企业编码信息”时,“部门标志代码”根据《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9)查不到的话, 是否需要填写?   A2:如果“部门标志代码”根据《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9)查不到的话,则不需要填写。   Q3:企业编码信息中“本企业代码”是指什么?   A3:此处填写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如企业无此代码,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评价局定义的代码填写。   Q4:在填写“企业编码信息”时,从“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到“所属行业码”,在左侧单元格填写相应代码,右侧单元格一般会自动显示代码对应的文字,如果没有显示,是否有影响?   A4:如果右侧单元格没有显示相应文字,没有影响,只要保证左侧单元格中的代码填写正确即可。     Q5:集团总部在填报“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中的“企业人工成本主要信息”时,按照《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填报。如果《财务决算表》中没有“企业增加值”,是否需要填写?   A5:如果《财务决算报表》中没有该科目数值,仍需要填报。具体公式如下:   企业增加值=全年应发工资总额+本年列支的福利费用+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本年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费用+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本年五险应交数”+本年应交税金总额-本年企业所得税应交数-本年储备粮油差价款应补数-本年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应补数-本年应收出口退税收=企财08表(29+41+43+44+80)行+企财02表(34+38-30-31)行本期金额+企财06表(71+76+81+86+91+98-41-56-61-105)行   Q6:“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中的“企业职工薪酬信息”中所指的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费用是指什么?   A6:本次问卷中的劳务派遣工具体是指由企业发放工资的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费用是指劳务派遣合同金额(企财16表49行)。   Q7: “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中的“企业职工薪酬信息”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平均人数相加是否和“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相等?   A7:三种类型职工平均人数相加不一定和“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相等,但基本上一致。   Q8: “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中的“企业职工薪酬信息”中的“工资总额实发数”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发未发部分的工资是否包含在内?   A8: 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包含在内。应发未发部分的工资不包含在内。本次调查中所涉及的人工成本与薪酬均指“实发数”,应发未发部分不纳入本次统计。“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表”中的“年度平均工资”同样包含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发未发部分的工资不包含在内。   Q9: “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中“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策所需信息”中所涉及到的“企业所在城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所在城市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哪种标准填写?   A9: “企业所在城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所在城市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相关标准进行填报。     Q10: “职工薪酬调查相关信息”中“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策所需信息”中的“企业一线职工最低工资”是否是企业所制定的标准?另外“发放企业最低工资的职工数”的解释“指发放企业最低工资的职工数或发放接近企业最低工资的职工数”,这里的“接近”的具体含义。   A10: “企业一线职工最低工资”是指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制定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和企业正常发放的全部工资收入。“接近”的具体含义是指基本工资按照“企业最低工资”来发放,但另外还包括发放的津贴或福利。   Q11: “职工薪酬数据调查表”中的“年度福利费”是否包含已计入工资总额的福利部分?   A11:已计入工资总额的福利费用列入“年基本工资”,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用于个人的现金性福利费用计算在此项目内,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不做统计。   Q12:如果企业中存在管理人员兼技术人员的情况,如何分类填报?   A12:由企业按工作职能的重要性决定如何分类,不重复、不漏报。   三、问卷报送的相关要求   Q1:如果企业上网不方便或数据属于国家规定的保密信息,如何处理?   A1:上网不方便或企业财务数据涉及国家规定的保密信息的企业,以刻录光盘形式由各地国资委或中央企业总部负责向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报送。   Q2:该调查问卷是否需要盖章后上报?如果问卷报送后需要修改是否可以重新报送?   A2:调查问卷为电子文档,报送不需要盖章,但需要履行企业内部公文管理办法和流程。   9月下旬起各企业通过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655/index.html)点击“上传调查问卷”报送,如果问卷报送后需要修改可以重新上传。   不便在网上上传“调查问卷”的企业,可以用光盘形式快递至各地国资委(局)或各中央企业,由其负责上传。   Q3:各地国资委(局)或中央企业希望对所监管企业或子企业审查后再上传国务院国资委,是否可以?   A3:可以。但需要上传单户《调查问卷》,不得上传汇总或合并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直接上传国务院国资委,主要是为减轻各地国资委(局)或各中央企业总部的工作量。   Q4:各地国资委(局)或中央企业如果下属子企业数量众多,且需对下属子企业所填报问卷进行审核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应该如何操作?   A4:具体操作方式请咨询本次专业与技术支持方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Q5:上传时需要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A5:用户名: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登记的企业名称或规范简称,用于企业上报问卷时的用户名;用户密码:采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用于企业上报问卷时的初始密码,企业登录后自行设定密码。   为便于设置,请各地国资委(局)和各中央企业在9月20日或上传《调查问卷》前分别按照下表格式(见下页)以EXCEL文件报送给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吴诗旸( wusy@sasac.gov.cn)或朱睿( zonghe-fp@sasac.gov.cn)。

XX国资委(局)监管企业(或XX集团及子企业)名单

组织单位:

联系人:

邮件:

电话:

序号

企业层级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1

一级企业

2

二级企业

 

 

3

三级企业

 

 

4

三级企业

 

 

5

……

 

 

6

二级企业

 

 

7

三级企业

 

 

8

三级企业

 

 

9

……

 

 

10

二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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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企业

12

三级企业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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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企业

 

 

15

二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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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企业

 

 

17

三级企业

 

 

18

……

 

 

  联系人:吴诗旸    朱睿   电话:(010)63193002    63193720   邮件: wusy@sasac.gov.cn    zonghe-fp@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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