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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赴泉州、厦门、漳州等地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调研督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11 15:1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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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5日,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副组长、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带队,赴泉州、厦门、漳州等地对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督查。

调研期间,林杰一行实地考察了部分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先后听取了各地专项小组、部分央企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进行了交流。

林杰强调,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全国国有企业在2017年底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的达到70%。我省要求2017年底省属企业基本完成,2018年底全省全面完成,2019年企业不再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

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深刻认识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加快企业改革、完善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完善工作机制,还未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的地市要抓紧成立,要摸清央企、省企、市属企业在所在地的分离移交数量及测算相关费用,要尽快出台维修改造标准政策及相关操作办法,明确接收单位,协助做好央企、省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企业要在6月底前与接收单位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推进维修改造工作;三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开拓思路,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创新分离移交方式,形成可复制的有效模式,进行推广;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企业要加强与各地市沟通,主动对接、相互配合,各地市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困难与问题;五要做好安定稳定工作,要把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细做实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舆论导向,稳妥推进,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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