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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资委调整部分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04-15 10:53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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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构建合理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幅度和层级,泉州市国资委近日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将福建省泉州赖氨酸厂划归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管理,授权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对该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将泉州市农业机械公司、泉州市理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划归泉州市商业总公司管理,授权泉州市商业总公司对该两家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三层管理体系,规范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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