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健全高效协同招商机制,我省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招商引资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为鼓励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保持抓招商促发展、抓项目增后劲的浓厚氛围,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对招商引资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即从原来的被动招商向主动招商转变,从原来的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从原来的单纯引进资金项目向全方位引进资本、人才、技术、管理转变,进而扩大有效投资,塑造福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特制定本《意见》。
二、目标任务
《意见》提出了我省2023—2025年招商引资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引资规模实现新增长;二是招大引强实现新突破;三是产业发展实现新提升;四是招商氛围实现新气象。
三、范围期限
本《意见》执行期限为2023—2025年。
四、主要内容
《意见》分五个部分,共提出了17条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强化招商引资统筹协调。从强化招商统筹、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三个方面,对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职责进行了明确,推动全省形成招商引资合力。
第三部分推进主动科学精准招商。从推进产业链招商、重点项目招商、活动平台招商、多元渠道招商、创新方式招商、专业队伍招商、载体园区招商、优质服务招商等八个方面,对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健全高效工作机制。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建立招商信息统计通报机制、建立招商成效考核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完成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机制性措施。
第五部分完善提升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工作督查等三个方面,提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保障措施。
五、主要特点
本《意见》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二是突出主动科学精准招商;三是突出内外资一体化招商、产业招商;四是突出提升招商引资保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