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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省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26 09:4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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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我省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主导产业重在“强”、新兴产业重在“培”、传统产业重在“优”和抓好工业园区、工业互联网“一实一虚”两大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省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更好地促进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环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做强做优做大产业、突出龙头品牌带动、促进产业集约发展、建立完善园区标准化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创新体制机制、实施考核评价8个方面,提出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提出我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工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到“十四五”末,力争打造3个超万亿产业、3个超8000亿产业,形成20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培育产值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60家以上,其中产值超千亿元工业企业(集团)10家。

  (二)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强”主导产业部分提出电子信息与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石油化工产业、新材料与新能源产业、现代纺织服装产业、食品与医药产业发展的方向;“培”新兴产业部分提出要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谋划一批产业链缺失项目,推动制造业与一产、三产融合发展,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延伸产业链、技术链和价值链;“优”传统产业部分主要突出“机器换工”,加大技改力度,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装备数控化水平,推动产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融”数字经济部分提出要加快数字技术与制造技术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融合和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三)突出龙头品牌带动。持续实施百亿龙头、千亿产业集群推进计划,带动形成一批优势龙头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在向更高层次发展过程中提升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在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具有领导力或影响力的“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企业,打造福建制造新名片。

  (四)促进产业集约发展。制定完善亩均税收、投入产出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分类提升,对亩产达标企业,在用地上优先保障;对亩产不达标企业,制定差别化用能、水电价、排污及改造提升等政策措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盘活存量土地,对低效工业用地要通过合作重组、联合招商、收购储备等方式“腾笼换鸟”,促进土地资产处置。

  (五)建立完善园区标准化体系。推动工业(产业)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以及“三线一单”等有机衔接,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要求,支持园区依法依规扩区升级,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建立园区标准化体系,开展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引导工业(产业)园区从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投入产出、园区配套、管理服务等方面加强建设,改造提升为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标准化工业(产业)园区。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服务实体力度,省级技术改造投资基金、PPP基金、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省地方产业基金、专项债券等倾斜支持重点工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园区企业发展,整合省直相关部门约4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园区的基础设施、创新研发、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等。

  (七)创新体制机制。理顺并完善园区与属地政府管理体制,理顺园区安全生产、环保等社会管理职责,优化园区管委会管理体制,促进内部扁平化管理。鼓励推广“园区管委会+公司”的管理模式,由专业公司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市场化运作开展招商引资、厂房回购、专业化服务等。

  (八)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试点标准化建设的工业(产业)园区实施考核量化评价,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对考核评价优秀的试点园区按正向激励机制给予一定奖励,在专项债券、专项资金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九)《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指南》。主要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投入产出、生产生活配套、管理服务、标准创新7个方面对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出定性或定量的要求。“规划布局科学”方面提出试点园区规划要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有机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园区内形成1~2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定位清晰。“基础设施完善”方面提出加大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园区实现“七通一平”。供水、供电、通信、道路、场地平整方面满足园区内企业基本需求,安全、环保方面满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土地利用集约”方面提出试点园区核准土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比例超过50%,园区内工业用地容积率、绿地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投入产业高效”方面提出以传统产业为主的试点工业(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10亿元以上,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达到250万元/亩以上。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试点工业(产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15亿元以上,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达到300万元/亩以上。试点园区的R&D投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产生活配套”方面提出试点园区要加大教育、医疗、住宿、商贸、文体、社区服务等方面投入,具备科研、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建设功能,满足园区职工基础的就学、医疗、居住、消费等需求。“管理服务高效”方面提出试点园区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务组织体系,成立专业化的管理、运营、招商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承担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建设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培育创新中心,建设初创孵化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引入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专业创投和风投基金公司,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对接企业投融资需求。“标准研制一流”方面提出试点园区企业要健全具有行业特色、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建立科研成果向标准同步转化机制、创新技术与标准推广运用机制、标准实施与效果评价长效机制。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争取更多标准“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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